【連網】(記者 史衛平 通訊員 譚曉平)12月29日,記者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了解到,2019年1月1日起,本市戶籍人員居民身份證在全市范圍內各派出所通辦,全市派出所戶籍窗口全部“一站式”辦理業務,我市居民戶口可在蘇北五市城鎮地區自由遷移,同時規范農村地區部分戶口遷移條件等。
全市公安派出所戶籍窗口從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受理居民戶口、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居住證等業務,推行戶籍地、居住地一窗受理、網上運轉、分級審批,實現群眾辦事就近辦、一站辦、一次辦。本市戶籍人員居民身份證申領、換領、補領業務在全市范圍內各派出所通辦。身份證換領、補領業務在全省通辦,不受戶籍地和居住地限制,不再提交就業、就學、居住等其他證明材料。
對參加重要考試、比賽等急需辦理居民身份證,以及因就業、就學、就醫等急需辦理居住證的群眾,我市公安機關將開設“綠色通道”,享受優先受理、優先上傳信息、優先制證等服務,在最短時間內制發證件,最大限度保障群眾用證需求。
在戶口遷移方面,實施蘇北五市戶口通遷制度。我市及徐州、淮安、鹽城、宿遷居民憑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或合法穩定就業并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即可在五市范圍內城鎮地區自由遷移戶口。
我市放寬子女與父母相互投靠市外遷入條件,在城鎮地區父母或本人合法穩定住所家庭戶申請投靠父母的,從未成年子女放寬到未婚子女,申請人無法提供婚姻狀況證明的,公安機關可以通過信息共享方式予以核查或憑申請人書面承諾辦理。同時放寬部分退休人員回原籍戶口遷移條件,因國家建設需要工作調動、下放農村、支援邊疆、支援三線建設到外地工作退休人員,申請回原籍落戶的,可以在本人合法穩定住所落戶。
對農村地區部分戶口遷移條件,我市公安機關作出明確規范,本人“在農村地區有產權住房”的,戶口可以遷往農村地區;投靠農村地區配偶的,被投靠人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人由“本人、子女、父母”放寬至“配偶、本人、子女、父母、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