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記者 陳兵 通訊員劉上瑜)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正式公布,不少市民關心申報操作過程是否會很復雜,如何保證信息真實性?記者從市稅務部門獲悉,目前正對全市所有部門單位開展個稅專項附加扣除輔導,其實,申報操作過程并不復雜,如實填寫就可以,但是如果發現有造假行為,不僅要補繳稅款還將被處罰,5年之內再次發現會錄入征信系統。
市稅務局所得稅科有關負責人告訴筆者,納稅人將個人情況與6項“專扣”對照,看看自己符合幾項,無論納稅人選擇在扣繳單位發工資時享受扣除,還是選擇在次年自行向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申報時扣除,都僅需填報“???rdquo;信息表相關信息即可。
“法律明文規定,申報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由納稅人負責。如果造假,不僅要補繳稅款還將被處罰,5年之內再次發現就會錄入征信系統。”該負責人還說,一些自由職業者不靠工資、薪金,而是通過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維持生活,他們享受專項附加扣除需要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自行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扣除信息表》,并在辦理匯算清繳申報時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