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 武娜 通訊員 張開虎 金丹丹)東海男子宋某于兩年前在東海縣供電公司外包工程部干過活,辭職后謊稱自己仍在供電公司營銷部上班,并先后騙取居民電費和所謂的安裝費共計1.6萬元。目前,宋某因涉嫌詐騙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7月13日,東海縣公安局開發區派出所接到兩名群眾報警稱,他們經過隔壁一家門市的店主同意,在該店的電表旁邊接上了一個分電表,并先后繳納1.2萬元的電費和所謂的安裝費給“供電公司員工”宋某。可是昨天供電公司員工以非法偷用電找到這兩位群眾,他們才知道被騙。
原來,收取電費的宋某自稱在供電公司營銷部上班,2017年2月份,宋某給兩位報警人從旁邊的電線桿上拉下一根電纜線接在電表上,并收取了4000元“安裝費”和1.2萬元“電費”。每次宋某都開了收據,兩位報警人也沒有產生懷疑。
詳細了解案情后,民警找到東海縣公安局網監部門,該部門工作人員多次通過技術手段,最終鎖定宋某在贛榆區鎮海路的具體位置,隨即將宋某抓獲并帶回。
目前,宋某因涉嫌詐騙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