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5月3日,市物價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對《江蘇省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進行解讀并明確我市相關收費政策。筆者從會上獲悉,我市將對幼兒園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或者提高收費標準等7種價格違法行為進行嚴肅查處。同時,發布會還明確我市民辦幼兒園在進行營利性與非營利性分類登記前,繼續執行現行收費標準,不得隨意漲價。
根據該辦法,幼兒園可以收取保教費、住宿費(僅限寄宿制幼兒園)、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除此之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其中,公辦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及托管費實行政府指導價,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實行政府指導價,營利性民辦幼兒園則實行市場調節價。
目前,我市尚未對民辦幼兒園營利性與非營利性進行分類登記。市物價局、教育局、財政局共同要求,民辦幼兒園在分類登記前,繼續執行現行收費標準,保持收費標準的相對穩定,不得隨意漲價。待分類登記確定營利性和非營利性類別后,按照《江蘇省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實施分類管理,登記為非營利性的幼兒園應及時到市物價局核定相關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