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記 者 史衛平 通訊員 柳 柳) 《刑法修正案(九)》規定“替考入刑”實施已一年,灌云縣公安局侍莊派出所日前破獲我市首起“代替考試案”,抓獲涉嫌代替他人考駕照的犯罪嫌疑人包某。
據灌云縣公安局侍莊派出所民警介紹,幾天前接到報警,在灌云縣恒通駕校科目二考試中,發現一名替考人員。派出所民警到達現場后,發現考場內一男子所持身份證件明顯與本人不符,并及時調取、固定了相關證據。
據了解,這名涉嫌替考人員姓包,灌云縣侍莊街道人。當天上午,包某剛剛參加完科目二考試并順利通過,在其教練張某的委托下,再次進入考場,冒用另一學員楊某身份為其替考,后被車管所監考人員發現。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包某對其代替楊某參加駕考科目二考試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犯罪嫌疑人包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審,案件正在進一步偵破中。
據辦案民警介紹,《刑法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明確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考試作弊等行為構成犯罪,且替考和被替考的行為,同樣都構成犯罪。
為此,警方告誡各類考試應考者,替考或找人代考已明確“入刑”,考生一定要堅守道德底線,公平競爭,嚴于律己,自覺遠離考試作弊,對自己的人生負責。